春季是长江鱼类洄游繁育季节,也是长江刀鲚等时令鱼品非法捕捞、非法售卖、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易发、高发时期。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售卖非法捕捞渔获物、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持续巩固我市长江禁渔工作成效,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长江刀鲚等非法捕捞渔获物市场禁售春季护渔行动。
行动中,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播放)宣传标语、及时推送禁渔工作动态、播放禁渔公益片、发布禁渔典型案例,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注重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对线上、线下相关经营单位的宣传引导,适时开展行政约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长江刀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与此同时,针对本地季节时令饮食特点,加大对农(集)贸市场、水产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上述单位水产品种类、门头店招、宣传用语、堂食菜单、宣传视频、旅游手册等是否涉及“长江刀鱼”“江鲜”“江刀”“野生鱼”等内容,在售水产品、菜品是否存在以“海刀”“湖刀”“养殖刀鲚”冒充长江刀鲚等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制度的检查力度,对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经营者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此外,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加强辖区内电子商务平台和重点电商平台上本地网店监测,主要监测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中是否使用“长江刀鱼”“江鲜”等字样,以及是否销售涉及本地湖泊保护区的特有品种、疑似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商品;加强对传统媒体、互联网以及户外等线上、线下广告发布的监测。
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保持对各类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团伙化、链条化违法销售;由公开转入地下的秘密交易、熟客交易;以“长江刀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开展虚假宣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非法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制度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