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通知》(太政办〔2014〕139号)和苏州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修改后的<苏州市以上劳动模范“三金”发放办法>的通知》(苏工办〔2015〕75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报、组织审核,下列劳模2021年度全年收入未达到相应标准并符合相关规定,拟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现公示如下:
一、在职劳动模范1名: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所属镇(区、街道)
王建明 太仓利泰纺织厂有限公司 沙溪镇
二、农民劳动模范2名:
姓 名 所在村(社区) 所属镇(区、街道)
崔振球 浮桥镇六尺社区 浮桥镇
黄雪根 双凤镇维新村 双凤镇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1日~2022年1月17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疑义的,请于2022年1月18日前向太仓市总工会反映,联系电话:53102089、53522486;通信地址:太仓市城厢镇人民南路114号太仓市总工会,邮政编码:215400。
太仓市总工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