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平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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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7日 星期一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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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法》学习“升温”

  

  

  

  □本报记者 张瑜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及时宣传普及新法,璜泾司法所近日全方位推动《法律援助法》学习宣贯“升温加热”,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

  临近岁末年终,也进入农民工劳动争议易发期,农民工是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璜泾司法所联合镇建设局、社保所、综合行政执法局、综治办等来到海伦堡建筑工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普法志愿者们向农民工派发法律宣传资料,讲解《法律援助法》的援助对象、援助事项范围等相关内容,以及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耐心解答农民工提出的法律问题,切实提高农民工法治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妇女儿童同样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工作,璜泾司法所联合镇妇联,邀请“飞燕普法讲师团”王驰律师,为全镇各村(社区)妇联主席、女性调解员、女性法律明白人等带来《法律援助法》专题讲座。讲座主要围绕法律援助重点条款进行解读,包括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和经济状况认定标准、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和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情形,同时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相关条款,讲述待定离婚诉讼的法律援助情况,其中对于老年人赡养、家暴等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进行了特别解读。王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工作中办理过的相关案件加以讲解,同时设置互动问题,引导参会人员主动思考,加深对知识点的掌握。整场讲座可谓干货满满。

  璜泾司法所还充分发挥一网格一法律明白人的优势,带领网格员、普法志愿者走村入户开展宣传,介绍《法律援助法》等知识点,在发放普法宣传品、法律宣传册的同时,了解群众法治需求,通过铁脚板切实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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