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复核,因下列承租人已经去世,其与我中心直管公房合同已经终止。现公告如下:
一、在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0日后我中心将收回直管公房;
二、请承租人的近亲属在上述期限内与我中心联系,并配合我中心收回直管公房。(承租人近亲属不到现场的,不影响收回直管公房工作)
特此公告。
太仓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21年1月8日
联系人:汪丽蓉
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16号
电话:0512-53520863
住保中心直管公房陈欠空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