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周刊·平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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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3日 星期四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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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农房漏水,谁担责?

  本报讯(记者 薛海荣)近年来,随着乡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农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农民对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农村新建、翻建房屋工程持续增加。与此同时,与农村建房相关的纠纷数量也随之增多。近日,市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自建房翻修出现质量问题请求赔偿的案件。

  2023年4月,徐某(化名,下同)与张某签订《原宅翻建施工合同》,约定张某为徐某翻修重建房屋。施工后,徐某陆续付款,后因房屋天沟出现裂缝导致漏水严重,双方就天沟漏水维修问题产生争执,徐某拒付剩余建房款6万余元。因双方协商不成,徐某诉至法院。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张某认可房屋漏水需要维修,但双方争议点在于维修方案及金额的认定问题。徐某不同意由张某直接维修后支付张某剩余建房款。

  经法院多次组织调解,张某同意在剩余6万余元建房款中扣除天沟漏水维修费1万余元。徐某对该方案亦无异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徐某支付剩余5万余元建房款。

  法官说法:农村建房施工,大多数房主会选择聘请本地有经验的建房师傅来承建,而不是发包给专业的施工单位,在建房过程中,往往会因技术、材料、监管等受限,出现各种质量问题,导致纠纷产生。本案中,因双方对质量问题争议不大,所以调解难度不大。但在法院审理的类似案件中,也有对质量问题及产生原因存在争议的。因合同并未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及验收条件,在审理中,往往需要通过鉴定程序予以认定质量问题,导致当事人诉讼成本增加。因此,建设方需要重点考察施工方的施工资质,选择熟悉且口碑好的施工方,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对照施工图纸及时验收,发现问题立即要求返工维修;施工方则要督促建设方按照施工流程,逐步验收并签署验收单,避免施工完成后,双方因隐蔽工程量及质量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做到规范化、程序化,才能有效减少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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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农房漏水,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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