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新闻·时事
上一期3   4下一期  
返回太仓日报
2024年09月14日 星期六 出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书

  告知单位:太仓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

  被告知人:田晗,女,汉族,户籍地: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张家畈镇蔡店河村泡桐树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公安机关现查明:2024年7月22日13时许,在太仓市城厢镇人民南路12号新盛唐足道会馆门口,田晗以左臂勒脖子的方式伤害占某身体,后主动投案。

  以上事实有田晗的陈述,被侵害人占某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田晗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情节特别轻微,因其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且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拟对田晗不予行政处罚。

  对上述告知事项,被告知人有权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太仓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提出陈述和申辩。被告人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附:太仓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地址:太仓市城厢镇郑和西路1号。联系方式:宋警官:18206220153 史警官:0512-53514402。

  太仓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

  2024年9月1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新闻·时事
   第03版:周刊·小记者
   第04版:广告·公益
我国将启动延迟退休改革
国防教育法完成修订将于9月21日起施行
秋茶采摘正当时
遗失声明
河南南阳发现夏王朝区域中心城邑
拍卖公告(202418期)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书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书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书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书
太仓市人民政府娄东街道办事处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车辆公告
太仓日报新闻·时事02公安行政处罚告知书 2024-09-14 2 2024年09月14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