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太仓市金融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320520218901号商业用房(B1)、商务办公用房(B2)及配套用房项目开设出入口及配套雨污水、自来水管道施工需要,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娄东街道上海东路(与崇德巷交叉口西侧北幅130米路段)、崇德巷实行临时占用部分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机动车道用于施工的交通管理措施。施工期限: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8月10日。施工路段限速30公里每小时。请过往车辆、行人经过上述路段时按照交通标志指示信息通行,并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太仓市人民政府娄东街道办事处
太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