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邹某某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2621420001870511,开户名:李财,开户行:浦发银行)中冻结资金6264.06元向受害人邹某某按比例返还5711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太仓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太仓市公安局
2024年 4月 17日
公 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肖某某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931924708961,开户名:齐凯东,开户行:浦发银行)中冻结资金2101.98元向受害人肖某某按比例返还2032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太仓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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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公安局
2024年 4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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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张某某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5281103316711,开户名:刘应萍,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酉阳支行龙潭分理处)中冻结资金291288.17元向受害人张某某按比例返还110182.47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太仓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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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公安局
2024年 4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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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王某某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5340300815174538,开户名:谢志,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行)中冻结资金5983.24元向受害人王某某按比例返还1521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太仓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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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公安局
2024年 4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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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陈某某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2261410003304839,开户名:黄新,开户行:工商银行)中冻结资金64790.42元向受害人陈某某按比例返还7216.00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太仓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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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公安局
2024年 4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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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周某某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995510011795258,开户名:毛承媛,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冻结资金81057.61元向受害人周某某按比例返还61961.97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太仓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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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公安局
2024年 4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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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彭某某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3059150702132921,开户名:张威航,开户行:河南平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冻结资金32500元向受害人彭某某按比例返还19952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太仓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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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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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邱某某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31330300021235742,开户名:郑宏斌,开户行: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中冻结资金2803.3元向受害人邱某某按比例返还2749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太仓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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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公安局
2024年 4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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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邱某某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755031000233292,开户名:袁杰,开户行:徽商银行)中冻结资金235894.26元向受害人邱某某按比例返还13010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太仓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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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公安局
2024年 4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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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彭某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2759514703909,开户名:向程坚,开户行:江西银行)中冻结资金1022.77元向受害人彭某按比例返还1021.00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太仓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太仓市公安局
2024年 4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