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单位:太仓市公安局港区派出所
被告知人:朱二敏,男,汉族,户籍地: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荆山镇尤村村大朱郢 73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22 年 12 月,在太仓市浮桥镇乔氏台球俱乐部内,朱二敏与闵某某、张某等人以麻将牌斗牛的方式赌博,后朱二敏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以上事实有朱二敏及闵某某、张某等人的陈述,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朱二敏的行为已构成赌博,因朱二敏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拟对朱二敏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对上述告知事项,被告知人有权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太仓市公安局港区派出所提出陈述和申辩。被告人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附:太仓市公安局港区派出所地址:太仓市浮桥镇陆公路8号,联系方式:张警官:13913769187 冯警官13913768890。
太仓市公安局港区派出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