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璜泾镇浩宇化纤厂:
申请人孙海光(身份证号码:412728198512181837)于2022年11月17日向我中心提交齐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申请资料。我中心已受理并于2022年11月21日向你单位发出《催告通知书》(编号026号),通知你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因通过邮寄和上门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通知书》(编号026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的权利。
特此公告!
太仓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