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太仓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标准地+双信地”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出让基于出让方与竞买人双方信用,出让方承诺遵守竞买人前期所选模块方案中的约定事项,竞买人除应按照“标准地+双信地”挂牌出让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条件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外,还应遵循项目投产后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资格:
凡具备太仓市新增工业用地联合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书面意见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向CA认证机构申请身份认证,办理CA证书(详见出让须知第二条),持CA证书通过太仓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报名。
三、网上挂牌出让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15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24.76.18:8084/)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到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5室按规定申领。
四、网上资格审核: 竞买人在办理CA证书后须向网上交易系统上传下列文件:(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办的,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5)新增工业用地项目综合评价结果告知函。
五、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报名、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时间:
1.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通过资格审核后,竞买人可于2022年2月22日下午16:00前按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2.自由报价时间:竞买人在缴纳保证金后,可在限时竞价截止前一小时多次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
3.限时竞价时间:自由报价截止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本次公告地块限时竞价起始时间如下:
1号地块:2月25日9:00
2号地块:2月25日9:10
3号地块:2月25日9:20
4号地块:2月25日9:30
5号地块:2月25日9:40
6号地块:2月25日9:50
7号地块:2月25日10:00
8号地块:2月25日10:10
9号地块:2月25日10:20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在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先行签订《“标准地+双信地”出让模式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在《“标准地+双信地”出让模式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签订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期签订《“标准地+双信地”出让模式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七、挂牌交易办法:本次网上挂牌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本次网上挂牌交易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受让人。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和相关详细情况,竞买人可向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冯晓蕾、姜杨洋
联系电话:0512-53521173、53890610
编 号 不动产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容积率 建筑
绿化率建筑高度(米)供地条件 土地出让金起始价
竞 买
保证金
增价
幅度
2022-WG-1-1320585高新区人民北路东、威海路南29948工业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1.5≥40%≤10%/净地8991795002220GB000442022-WG-1-2320585高新区东仓北路西、威海路北79978.9工业用地(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5≥40%≤10%/净地24004805002220GB000472022-WG-1-3320585高新区广州路南、发达路西17699.2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1.5≥40%≤10%/净地5311065002218GB000982022-WG-1-4320585城厢镇科技产业园陈门泾路南、经二路西40720工业用地(汽车制造业)2.2≤容≤2.5≤60%≤15%/净地12222445002209GB000402022-WG-1-5320585城厢镇北漳泾南、胜泾路东39016.3工业用地(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1.6≤容≤2.0≤55%≤10%/净地11712345002206GB001352022-WG-1-6320585城厢镇科技产业园良辅路北、南漳泾南23293.7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1.6≤容≤2.0≤55%≤10%≤24净地6991395002206GB001362022-WG-1-7320585城厢镇科技产业园利民路西、永胜路北30027.6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1.6≤容≤2.0≤55%≤10%≤24净地9011805002209GB000502022-WG-1-8320585沙溪镇沿江高速东、大木桥路北50089.6工业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1.6≤容≤2.5≤55%≤15%≤40净地15033005007201GB003712022-WG-1-9320585双凤镇湖滨路西、规划道路南24093.2工业用地(汽车制造业)1.6≤容≤2.5≤60%≤13%≤36净地7231445008205GB00063
太仓市国有储备土地使用权“标准地+双信地”挂牌出让须知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和本须知,并应到现场踏勘拟竞买地块。竞买人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共7份(详见文件目录)。
二、竞买人须向CA认证机构申请身份认证,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地点:
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224窗口,联系电话:53711050。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9号润捷广场1幢9楼905室,联系电话:0512-68701110、68703189。
办理CA所需材料竞买人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 “资料下载”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下载。
竞买人持CA证书通过太仓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报名。竞买人操作网上交易系统前,自行通过“行助手下载”下载CA行助手。
三、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受让人。
网上交易操作指令以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服务器操作系统的时间为准。
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网上交易系统。
四、网上挂牌程序
1.公告:公告发布后,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到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科按规定索取资料。
2.报名: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挂牌期不少于10天。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可于公告规定时间内持CA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在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持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上传下列文件:(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办的,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5)新增工业用地项目综合评价结果告知函。
竞买人在缴纳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认其取得竞买资格。
3.自由报价:竞买人可在报名成功后进行自由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前1小时。自由报价按照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每次报价应当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个或1个以上整数倍的加价幅度。网上交易系统允许多次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
4.限时竞价: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各地块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5.成交阶段: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自行向竞得人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提交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5室进行竞买资格复核。复核通过后,竞买人持项目立项文件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对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与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须先行签订《“标准地+双信地”出让模式投资监管协议》),当日即由市行政审批局依申请向乙方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乙方前期所选模块方案中成交阶段约定的其他相关手续。
6.交地阶段:乙方按出让合同缴纳完出让金,即由太仓市土地储备中心与乙方签订交地确认书,依受让人申请,当日即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市行政审批局发放前期所选模块方案中交地阶段约定的相关手续。
7.竣工阶段: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经受让人申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当日即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五、网上挂牌出让过程中,因受到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暂停,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进行。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恢复网上挂牌出让前24小时内按原途径发布恢复网上竞买公告,并公布相关监管部门查证的系统故障原因。
因竞买人的计算机系统遭受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出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因竞买人的CA证书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六、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称为违约,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1.竞买人不具备出让文件所规定的竞买资格而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导致出让结果无效的;
2.竞买人逾期或拒绝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七、竞得人因故不能按规定时限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以在期满前5日内到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续期,但续期不得超过10日,逾期视作违约,取消竞得资格,并按第六条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八、网上挂牌出让时间等事项如有变更,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门户网站、太仓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等平台上发布相关信息。
九、其他
1.本次出让地块水、电等基础设施已通至地块边线,受让人可按规划设计要求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增容等手续,增容接通费用自理。“城建配套”等有关建设规费由受让人自行负责交付,并办理手续。受让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建设,不得擅自更改。
2.印花税、契税等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另行征收。
3.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交地。开发建设时,地下暗河、暗桩、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由受让人负责勘验,增加的开发成本由受让人自理。地下资源、埋藏物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交地时间、开竣工时间及出让金付款时间见下表:
5.投资强度:7500万元人民币/公顷以上。
十、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6日
地块编号交地时间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付款时间2022-WG-1-12022年3月25日前2022年3月25日前2023年3月25日前2022年3月25日前2022-WG-1-22022年3月25日前2023年2月25日前2025年2月25日前2022年3月25日前2022-WG-1-32022年3月25日前2022年3月25日前2023年3月25日前2022年3月25日前2022-WG-1-42022年3月25日前2023年2月25日前2025年2月25日前2022年3月25日前2022-WG-1-52022年3月25日前2022年3月25日前2024年3月25日前2022年3月25日前2022-WG-1-62022年3月25日前2023年2月25日前2024年2月25日前2022年3月25日前2022-WG-1-72022年3月25日前2022年3月25日前2023年3月25日前2022年3月25日前2022-WG-1-82022年3月25日前2023年2月25日前2025年2月25日前2022年3月25日前2022-WG-1-92022年3月25日前2022年3月25日前2023年3月25日前2022年3月2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