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朋 通讯员 郑金硕)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上级法院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新民事诉讼法的正确适用工作,市法院及时通过党组会专题部署、召开专项协调会、系统梳理文书法律条文适用等方式,推进民事审判工作在修法前后有序衔接、准确适用。
该院党组会要求各业务部门要深刻认识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审判人员学习新民事诉讼法,准确把握新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和适用,不断提升民事审判工作质效。同时,该院审判管理部门积极发挥统一法律适用的管理职能,第一时间落实规范裁判文书常用法律条文引用,并系统梳理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的条文对照,方便法官在办案中准确适用。
2021年,该院抢抓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机遇,通过“数据导向、审批上移、管理下沉”的管理模式,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等7个核心考核指标均稳定位居苏州法院系统首位。
市法院副院长陈晓凯表示,下一步,市法院还将通过业务培训、专题研讨、发布案例等多种方式,通过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民事审判工作质效;加大对新法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新法规定,及时回应群众对公正、高效、便捷解纷的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