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朋)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是日常生活中易发多发的一种纠纷,为将此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市法院港区法庭探索“道交一体化”处理模式,通过法官提前介入采取人民调解+现场司法确认的方式,提高交通事故案件调解效率,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更高效的调解服务。近日,港区法庭通过该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对法院高效处理纠纷表示认可。
今年9月,瞿某(化名)驾驶的机动车与虞某(化名)驾驶的非机动车相撞,导致虞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两人负本起道路事故的同等责任。因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港区法庭法官一起参与调解。法官充分了解案情后,与调解员依据当事人的客观情况列出了详细的赔偿清单,并对双方进行了细致的法律释疑,当事人表示对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均予以认可,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签完调解协议后,瞿某与虞某共同向市法院港区法庭申请了司法确认,法官在审查认定协议有效后,当天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实现了“调裁”无缝衔接,赋予了该赔偿协议司法效力和强制执行力。
市法院港区法庭在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着力于诉前多元解纷联动,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并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创新工作模式,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及时高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