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太仓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上述1、6号地块均为政府拆迁安置项目,销售对象限定为属地动迁安置户。1号地块销售价格多层不得高于1480元/㎡、小高层不得高于1628元/㎡,6号地块销售价格不得高于1200元/㎡。1、6号地块地上物竞得者需分别按评估价10097.34万元、549.42万元与属地政府另行结算,上述评估价不包含在本次挂牌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中。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以及出让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交易。可以独立报名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住宅地块竞买人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在竞得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承诺。
竞买人须向CA认证机构申请身份认证,办理CA证书(详见出让须知第二条),持CA证书通过太仓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报名。
三、网上挂牌出让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竞买人可于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17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24.76.18:8084/)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到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5室按规定申领。
四、网上申请报名: 竞买人在办理CA证书后须向网上交易系统上传下列文件:(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办的,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5)住宅地块资金来源承诺。
五、缴纳竞买保证金、自由报价、限时竞价:
1.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网上申请报名后,竞买人可于2021年8月24日16:00前按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2.自由报价时间:竞买人在缴纳保证金后,可在限时竞价截止前一小时多次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
3.限时竞价时间:自由报价截止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本次公告地块限时竞价起始时间为:
1号地块:8月27日9:00
2号地块:8月27日9:20
3号地块:8月27日9:40
4号地块:8月27日10:00
5号地块:8月27日10:20
6号地块:8月27日10:50
4.一次报价时间: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达到网上竞价中止价格时,网上竞价中止,转为网上一次报价。所有取得相应地块网上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该地块一次报价。
一次报价开通时间为竞价中止10分钟内,若在自由报价阶段达到网上竞价中止价格则一次报价开通时间为限时竞价时间。一次报价起止时间为10分钟,前5分钟为一次报价资格确认阶段,后5分钟为竞买人报价阶段。
本次公告设定的市场指导价及一次报价有效区间如下:
六、挂牌交易办法:本次网上挂牌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本次网上挂牌交易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精神确定最终竞得人,超过中止价的通过“一次报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号、3号地块竞得人在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先行分别与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太仓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在《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签订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期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可选择采用“模块式、可选择、集成化”的“标准地+双信地”出让模式,可享受最优质高效服务和最舒心营商环境。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和相关详细情况,竞买人可向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军、孙安琪
联系电话:0512-53523170、53890610
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9日
编 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 建筑高度
起始价
(万元)
竞 买
保证金
增价
幅度
2021-WG-23-1高新区城南西街东、海运堤路北18229.5城镇住宅(安置房)1.0<容≤1.9≤25%≥35%(与东侧已建安置小区统筹)≤60912182102021-WG-23-2高新区飞沪大道东、郑和路北10712.1医疗卫生用地(不可分割销售)容≤2.0≤35%≥35%≤100米(同时满足周边军事设施的限高要求)4839652021-WG-23-3沙溪镇起码浜路东侧、明溪路南侧22191.1商服用地(商业用房计容面积占总计容面积不大于30%)1.0<容≤2.3≤50%≥25%≤403976795202021-WG-23-4璜泾镇园林南路东、塔园路北8663.6商服用地(总自持比例≥30%总计容面积,且商业用房计容面积≤20%总计容面积)1.0<容≤2.0≤35%≥30%≤451089217102021-WG-23-5双凤镇湖滨路西侧、陈庄泾南侧55504.9城镇住宅1.6<容≤2.0≤22%≥37%12≤高≤5451065102131002021-WG-23-6双凤镇中市路东、双凤老街北1485.6城镇住宅(安置房)、商服(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比例≤20%)1.0<容≤1.3≤35%≥30%10≤高≤2475155
编 号 市场指导价
中止价格
一次报价有效区间
2021-WG-23-19501045104510482021-WG-23-5531455846058460587242021-WG-23-678858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