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琦
近日,太仓市纪委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有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的,有用单位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的,有用公款报销私家车费用的……这充分说明,“四风”问题病根未除、土壤还在,稍有松懈,已经压下去的问题就可能死灰复燃。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四风”成为腐败滋长的温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行为看似小事小节,却是滋生腐败的诱因,广大党员干部必须高度警惕,严防这样的“微腐败”发生。
“微腐败”频发,症结就在“微”上。因其“事微”,往往不够重视,逐渐放松警惕,认为偶尔“借用”公车无伤大体,参与“吃吃喝喝”是工作需要,收受“小钱小物”是人情来往,算不上违规违纪;因其“财微”,自以为够不到违纪违法的红线,就有了侥幸心理,总以为不会被发现。
有人认为“微腐败”涉及“层次”不高,金额不大,不值得兴师动众。恰恰相反,权力不大金额却不小的“微腐败”并不少见。基层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相对于“高高在上”的“大老虎”,群众对眼前的“小苍蝇”感受更为直接。“微腐败”虽“微”,不仅要“无微不治”,更需要大力惩治。
严防“微腐败”要加强教育。只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才能从源头上杜绝“微腐败”发生。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看待自己手中的“微权力”,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当好“人民服务员”,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严防“微腐败”要强化监督。群众举报是抑制“微腐败”的有效途径。要进一步畅通群众的举报途径,真实的、符合规章制度的举报一定要及时受理。做到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分类转办跟踪督办,不让群众的举报没有“下文”,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让群众有“切身之痛”的“微腐败”。
严防“微腐败”要抓早抓小。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作用,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提醒谈话、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干部触碰底线及时纠正,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
古人云:“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整治“微腐败”是一项细活,应作于细、纳于言、敏于行,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对“四风”露头就打、反复敲打,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做到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