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周刊·乐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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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2日 星期五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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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苏州苏盟力模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MA1Q1L9F5F):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太人社察理字〔2022〕第005号)。我局于2022年7月8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理:依法及时足额支付韩克2020年5月的工资报酬共计960元。并按应付金额(960元)100%的标准向韩克加付赔偿金960元。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本局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1.请你单位于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2020年5月的工资报酬共计960元。2.按应付金额(960元)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960元。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太人社察理字〔2022〕第005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你单位拒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你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你单位如对上述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太仓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理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等相关规定,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将可能影响你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并被社会公布和纳入失信联动惩戒对象。

  电话:0512-53557611

  机构:太仓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太仓市十八港路29号10楼1008室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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