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城厢镇沃居建材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585MA239C0EXN):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太人社察令字〔2022〕第01-026号)。你单位在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方面,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本局指令如下: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员工顾雪花2021年9月至同年12月期间工资10200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指令书七个工作日内将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局。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太人社察令字〔2022〕第01-026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你单位拒不履行本指令的,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等相关规定,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将可能影响你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并被社会公布。联系电话:0512-53557611,地址:太仓市十八港路29号1008室。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