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朋)近年来,城厢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探索工作路径,加强政社互动,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因人施矫、个案教育等方式,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在上级业务指导下,城厢司法所引入社会力量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第三方”角色优势,通过社会组织参与入矫谈话、实地走访等工作,以“朋友式交谈”协助司法所更好地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生活情况,促进司法所制定“最优化”矫正个案,有效缓解矫正对抗性。创新积分式监管方式,通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社会组织公益性志愿服务,推动社区矫正对象自我价值重塑。联合社会组织定期开展家庭运动会等集体活动,有效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质效。
城厢司法所还通过引入社会力量促进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依托多种载体方式,先后培育老娘舅志愿服务社、法治伴我行志愿服务队、东港法治文化艺术团等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老娘舅志愿服务社积极参与家风家训教育、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治伴我行志愿服务队以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为主要成员,通过“菜单式”选学模式为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开展法治警示教育,并进行“五老帮一”贴身帮教;东港法治文化艺术团以法律知识、典型案例为素材,编排创作法治文化节目,让社区矫正对象在潜移默化中吸收法律知识、接受法治熏陶、树立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