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设立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浮桥税务分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浮桥税务分局,为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承担浮桥镇、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2024年4月1日起,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浮桥税务分局”公章。
二、机构办公地点为太仓市浮桥镇北环路12号,联系电话为0512-53700239。
三、其他征管和对外服务事项,另行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