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肖朋 通讯员 法宣
今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城厢法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推广适用群众可知可感的“1+1>2”工作法,今年上半年审结近1000件民商案件,主要质效指标在全市人民法庭名列前茅,较好实现了办案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化解民生纠纷
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坚持执法办案与诉源治理并重。城厢法庭积极推广适用“委派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方式化解民生纠纷。
厚植为民情怀,提升司法温度。今年以来,城厢法庭委托消费者协会、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等调解民生纠纷近230起,调解成功率达90%。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对108起民生纠纷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并出具民事调解书或者民事裁定书。
同时,为提高委托调解效果,城厢法庭还与陆渡街道签订《诉源共治框架协议》,陆渡街道安排人民调解员在城厢法庭脱产学习。城厢法庭通过专题授课、结对帮扶等方式指导人民调解,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法律适用水平。
■“村(警)官析理+法官说法”提高调解效率
城厢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出“村(警)官析理+法官说法”工作法,以系统观念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助力建设“无讼村居”。
一起腾退纠纷,双方矛盾较大,案件审理陷入两难境地时,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另一方面邀请社区民警参与调解,社区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双方回归理性,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城厢法庭通过适用“村(警)官析理+法官说法”工作法,情理法交融解“法结”化“心结”,让矛盾纠纷调处更有温度。今年上半年,城厢法庭调撤率高达74.28%,较去年同期提高7.02个百分点,办案期限也降至23.38天,较去年同期减少17天。
■“判前释法+判后答疑”提升办案质量
推广“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法,城厢法庭打好案件质量提升的“组合拳”。
在诉讼中,承办法官通过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提示其诉讼风险、展示类案判决等方式,适时修正和降低当事人的预期。宣判之后,承办法官及时、主动与当事人沟通,获悉当事人对判决的意见和看法,针对当事人的疑问,一一予以解答,尽可能提升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接受度和认可度。
城厢法庭还创新推出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的工作机制,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助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与之对应,今年上半年,城厢法庭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6.11%,较去年同期提高4.2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