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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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5日 星期五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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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双凤镇部分区域、道路实施 货运机动车等禁止、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双凤镇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省市等关于道路通行的相关规定,决定从 2023年 9 月 1日起对双凤镇部分区域、道路实施货运机动车等禁止、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限制通行区域及道路

  (一)禁止、限制通行区域及道路1

  北至双浮公路(不含),东至G204(不含),南至凤南路(不含),西至凤苑路,其中限货区域内凤林路(凤苑路-中市北路)路段和中市北路(凤林路-凤南路)路段货运车辆允许通行。 

  (二)禁止、限制通行区域及道路2

  东至迎新路,南至建业路(不含),西至沿塘路(不含),北至建湖路。

  (三)上述区域外禁止、限制通行道路

  湖滨路(广州西路~东平路)

  新周公路(太仓市新周治安卡口~沿塘路)

  川西路(新周公路~广州西路) 

  

  

  

  

  

  

  

  

  

  

  

  

  

  

  二、禁止、限制通行区域及道路通行规定:

  1.禁止货运机动车和专项作业车(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以及轻型多用途货车除外,23时至次日6时期间核载8吨及以下城市配送货车除外) 在禁止、限制通行区域及道路上通行。

  2.全天禁止三轮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电动及人力三轮车在禁止、限制通行区域及道路上通行。

  3.禁止、限制通行区域及道路禁止鸣喇叭。

  三、货运机动车等通行证办理办法:

  因实际需要进入禁止、限制通行区域及道路的货运机动车和专项作业车,车主或车辆管理人可以登录“太仓交警”微信公众号或者“交管12123”App,按照相关提示填写录入申请资料。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后发放通行证,车辆驾驶人按通行证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四、学校周边货运机动车等禁止通行规定:

  学校周边道路7:00~9:00、15:00~19:00,禁止货运机动车和专项作业车通行且不发放通行证。(节假日除外)

  学校周边货运机动车等禁止通行路段:

  1.双凤中心小学:凤北路(凤雅路至栖凤路)

  2.双凤中学:栖凤路(凤北路至双浮公路)

  3.双凤幼儿园:凤北路(栖凤路至中市路)

  4.新湖小学:迎春路(维新路至建湖路)

  5.新湖幼儿园:马泾路(迎春路至迎川路)

  

  

  

  

  

  

  

  

  

  

  

  

  

  

  

  

  本通告未尽列的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按照道路实际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

  太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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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双凤镇部分区域、道路实施 货运机动车等禁止、限制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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