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朋)挖掘地方历史文化资源,加快历史建筑普查认定。日前,记者从市资源规划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对我市部分潜在历史建筑进行了普查,完成了浏河镇滨河街6号、滨河街59号、河西街85号、新东街112号、中心北街140号等49处潜在历史建筑普查。
历史建筑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和历史传承的重要载体。此次潜在历史建筑普查内容包括现状照片、面积、年代、类别等基本信息,现状使用功能、结构、风格、保存状况、权属等建筑信息,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挖掘建筑价值特色,形成完整的历史建筑普查登记表。同时,通过现场踏勘、走访调研、文献检索、专家访谈、社会征集等方式,我市还将对潜在历史建筑进行全面调查和梳理,形成初步普查成果。
那么,何种建筑才符合普查条件呢?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建筑必须具有一定保护价值且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但能够反映地方发展历程、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能够反映地域建筑文化特点、艺术特色,具有科学研究价值;与重要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历史人物有关,具有纪念意义以及其他能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等。
我市将进一步加快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尽快完善保护名录,并推进挂牌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