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分局 >>>
港区分局 >>>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港区分局执法人员来到兴锋脚轮(江苏)有限公司走访时,该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印有“执法严谨工作高效,心系企业服务一流”的锦旗送到了执法人员手中,表示对执法人员工作的认可。
今年6月,港区分局接到举报称,兴锋脚轮(江苏)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站上宣传某产品为“全静音”,该宣传为虚假广告。接到举报后,港区分局迅速进行调查核实,确认举报内容属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罚。但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上架时间短,点击量仅为16,销售量为0,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修改广告内容,符合《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规定的不予处罚情形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经过讨论,最终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轻微违法行为,既非主观故意,也未造成较大影响,如被行政处罚,不仅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还会背上“信用污点”,对企业后续融资和发展都将造成较大影响。港区分局践行柔性执法,为企业长远发展考虑,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的影响,为港区营商环境的优化贡献“市监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