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朋) 为进一步提升“法治小区”建设成效,我市修订《太仓市“法治小区”建设评价标准》,细化35项标准,形成普遍适用的建设标准。
以党建、党的组织引领“法治小区”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推进法治小区建设“十百千万”提升工程。培树十个“金牌援法议事”点,培育一百个“法治小区”,培育一千名“法律明白人”。各“法治小区”制定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小区居民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应对小区突发事件管理运行机制、规范物业管理运行机制、专设“援法议事”厅(矛盾纠纷化解室)等阵地,人员架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均要对外公示。
发动居民参与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小区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小区居民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小区应对突发事件管理运行机制。法治小区建设与平安村(社区)、无讼村(社区)、文明村(社区)建设一体推进。各镇(街道)设置“法治小区”建设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实施辖区“法治小区”建设工作。协调利用法庭等资源支持“法治小区”建设工作,梳理完善社区“两委”、小区党组织、小区物业、小区业委会和网格员、楼栋长等履职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