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朋) 近日,苏州市司法局下发《关于表扬2022年度苏州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我市一批调解单位和个人获表彰:城厢镇万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浮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娄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双凤镇维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四家单位被授予“苏州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朱燕等多人被授予“苏州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市司法局一直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同时,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平安苏州、法治苏州建设作出贡献。
下阶段,我市将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调解员、律师进网格,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联合律师调解工作,推动诉讼与非诉讼机制有机衔接、协调联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