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审计局出台《关于开展研究型审计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研究型审计的目标任务、具体举措、保障措施等,建立以研究型审计为导向的审计工作机制。
《意见》明确了开展研究型审计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以提高审计质量为核心,提升审计价值为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将学习研究与项目实施、队伍培养相结合,坚持专业导向、应用研究、以人为本,实现研究与实践互促共进,不断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创新发展。
开展多方位培训。组织审计干部与内审人员共同参与审计系统培训专班;加强与周边地区审计机关的沟通联系,不定期组织学习交流,对标找差、启发思路;借助发改、财政、资规、市属国企等相关单位的培训资源,多层次多角度丰富专业知识。
开展深层次调研。紧扣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审计调研课题的研究,提升调研高度;发挥内审作用,积极组织内审重点单位人员开展调查研究,拓宽调研广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强与长三角地区高校合作研究,牵手高校合作拓展调研深度。
开展实践型研究。年初精心谋定计划,找准审计监督与高质量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审前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研究相关政策背景及被审计单位行业发展特点,总结分析以往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做好方案编制;审中精准定性评价,做到审计结论客观公正、问题处理实事求是、审计建议精准有效;审后深化利用成果,总结好审计新技术新方法,形成经验积累,积极探索审计后评估机制,建言献策,推动出台有利于地方发展的政策措施。
开展沉浸式交流。开展审计大讲堂,促进审计干部在语言表达、文字写作、政策运用等方面“提档升级”;召开审计报告集中审阅会,鼓励年轻干部从文书格式、内容表述、问题定性等方面对审计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开展审计案例分享会,展示新技巧、新方法、新思路、新成效,互学互促,提升审计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