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朋)日前,市人民法院电子票据系统上线运行。当天下午,一位案件当事人来到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在缴纳了3056元诉讼费后,通过电子票据池的申请、领用、入库、生成票据等环节,该当事人收到了太仓法院开出的第一张电子票据。
启用电子票据系统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一环,加速实现诉讼费、涉案往来款收取、结算、退费和开票管理的全流程信息化。电子票据的获取方式主要有三种:短信链接、江苏政务服务APP查看并打印、登录江苏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子票据上线后,当事人缴费完毕无需到法院开票领票,足不出户即可查看或自行打印电子票据。开具电子票据方便了当事人缴纳款项,为入卷归档提供便利,有效规避了票据丢失的风险,有利于法院全程监管费款流转程序。该负责人提醒,为更好地体验电子票据带来的便利,当事人立案时留存的手机号码一定要准确,否则会收不到短信,也会影响平台登录。
下一步,市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推进信息化应用广度和深度,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