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西) 为提高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能力,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根据省财政厅联合省联社重新整合下发的“苏农贷”业务实施办法,太仓农商行特推出“苏农贷”产品,纳入省财政厅设立的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平台管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短期生产经营资金问题。
“苏农贷”无抵押、低成本,旨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捷融资。其贷款对象为符合太仓农商行准入条件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组织等。担保方式为信用或由政策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信贷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