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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6日 星期二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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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跨省通办”

  

  

  近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有关部署要求,经过充分技术准备和协调对接,在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决定从今天起,启动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进一步方便跨省异地工作、学习、生活的居民申领居民身份证。

  据了解,试点以前,长三角区域居民在办理身份证时,只有在换、补领业务上实行“跨省通办”,首次申领身份证仍要回原籍办理,这对面广量大的跟随父母进城上学的未成年人来说,存在较多的不便。试点这一政策后,他们在居住地凭相关证明即可申领,大大减少不必要的来回奔波之苦。

  目前长三角区域试点这一政策的城市包括:上海市全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盐城市,浙江省嘉兴市、绍兴市、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宿州市、黄山市。

  试点全面推开后,将与江苏省现有的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省内通办”,以及换、补领“跨省通办”业务形成补充。在试点基础上,12月1日起,长三角区域将全面实行“跨省通办”政策,届时江苏省所有派出所户籍窗口、户政办理大厅将全面受理长三角区域身份证异地首次申领和全国身份证“跨省通办”换、补领业务,切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太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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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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