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 华 实习生 孙思逸)近日,财政部下发《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53号)文件,我市喜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资金2000万元。据悉,我市是当年度全省唯一获该项激励资金的地区。
4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1〕17号),我市获评2020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地方激励表彰。通报明确,对入选地方在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给予2000万元激励支持,主要用于“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
据介绍,这是继2020年3月,我市被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表彰为“2019年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获得的又一项国家级殊荣。 我市将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把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重点从整治转向品质提升,进一步提升“现代田园城、幸福金太仓”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