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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8日 星期四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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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方案变更听证权利告知书
太资规听通[2021]第6号 太行审听告[2021]第7号

  

  

  

  

  

  

  因苏州丰景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市资源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申请调整位于高新区上海东路北、东亭路东的“上海东路北侧E15-2 地块商务办公楼”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内容:根据苏州人防图审中心要求,对地下室平面及停车位布置进行调整,调整后经济技术指标不变。具体调整后的方案可到太仓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目查看(www.taicang.gov.cn),也可向市资源规划局详细规划科、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建设审批二科咨询。

  二、听证告知和听证申请:为保护利害关系人(商品房业主、购买人、预购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听证权利告知书,利害关系人可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行政审批局、市资源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无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市资源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依法不举行听证会。

  三、听证申请所需材料:听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四、听证举行: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市资源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将在20日内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7个工作日前,将通过太仓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目发布《听证通知书》。听证申请人超过5人的,由听证申请人推选5名代表参加听证;未推选代表的,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前5名听证申请人参加听证。

  五、本告知书同时在太仓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目、项目现场、太仓日报向社会公告。

  特此告知! 

  咨询地址、电话:

  1.市资源规划局606室详细规划科,电话53556824。(太仓市上海东路96号)

  2.市行政审批局3505室项目建设审批二科,电话53890597。(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

  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太仓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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