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静)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为助力《长江保护法》全面实施,有效打击长江水域违法犯罪,共同保护长江环境资源,市价格认定中心精准高效开展长江保护专项整治涉案价格认定工作,依法保护长江母亲河生态安全。
为有效打击非法采集倒卖长江矿砂行为,支持相关部门严格执法,市价格认定中心工作人员与公安机关一起进行现场实地勘验、拍照取证,核对砂样检测报告,广泛采集价格数据。2020年,对4起相关案件进行了价格认定。为落实长江10年禁捕令,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市价格认定中心科学采集刀鱼、鳜鱼、江昂、鳊鱼、鲫鱼等10多种水产品以及各种捕捞工具的价格数据,对各类涉案物品价格进行精准认定。2020年顺利完成6起非法捕捞案件的价格认定。市价格认定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江保护法》实施后,中心将多措并举、主动作为,在打击长江水域违法犯罪、保护长江环境资源以及水域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长江大保护的建设贡献力量。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认真落实中央和省、苏州市有关决策部署,全市域推进长江大保护。自长江大保护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排定长江环境大整治环保大提升任务300项、五大专项整治行动433项,实施了净水湿地、港口码头提升、中化危废环保处置、沿江绿化造林等一大批重点项目,沿江万亩绿廊基本成型。长江经济带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部通过验收,实现销号清零。七丫口生态湿地公园、太仓港区一企一管工程、太仓港四期工程等3个工程入选省级长江大保护绿色发展特色工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