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苏州市委研究决定,对周亚飞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日至2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苏州市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0512-12380,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苏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编:215004)。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市委组织部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
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2月1日
公示对象名单:周亚飞,男,1982年5月出生,黑龙江七台河人,2004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太仓市监委委员,拟任县级市(区)纪委副书记,拟推荐提名为县级市(区)监委副主任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