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志婷)新房购入紧接着就得装修,大部分家庭都会直接找装修公司,但也有部分人基于信任,会直接把装修包给熟人,仅口头约定装修内容和价款,没有签订合同或合同约定非常粗糙,如果产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不利于法院查明事实。近日,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熟人装修未签合同引发纠纷的案件。
A委托同村的B为其购买的一套商品房进行装修,因双方较为熟悉,故并未签订装修合同,也未有书面的报价单等材料。但在装修过程中,双方对装修内容、装修价款、装修质量等产生争议,并各执一词,导致完工后数年未进行结算,A也未付清装修款。B找到A催款并报警,后因双方协商未成,故B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该房屋装修工程已完工多年,但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施工项目有哪些、如何确定工程价款、是否存在质量瑕疵均是本案的争议焦点。承办法官至公安机关调取了出警记录并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在做了大量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对装修工程量的确认。在承办法官的法律释明和耐心劝解下,双方参照相应工程量的市场价格,达成了和解协议,妥善解决了纠纷。
法官说法:房屋装修几乎是每个家庭都需经历的一项经济活动,在此提醒市民在装修时一定要选择具备资质、管理完善的装修公司,并签订正式的装修合同,对装修内容、建材规格、质量要求、装修价格、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的约定。如此,在装修过程中产生争议可依据合同妥善处理。另外,在装修过程中,一旦对装修公司的装修工作不满意又不能妥善解决,需跟装修公司对已完成工程量结合报价单进行装修款的结算,以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