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私设栅栏惹官司 排除妨害纠纷获支持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陈益
时间:2021-11-05
相邻商铺对公共区域的使用产生了纠纷,该如何解决?近日,市法院审结了因公共区域使用不当引发的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据了解,该案是自《民法典》今年1月施行后,该院依法判决的首起排除妨害纠纷。
原告瞿某(化名)在某商场租赁一间房屋用于开店经营,被告为该房屋同一层楼道对面的商户,双方经营范围有重合。2020年7月,被告重新装修店面,在店面门口的楼梯靠电梯一侧扶手处,设立了与扶手同宽的、从楼道至顶面高的、间距较为紧密的一排铝合金质栅栏。瞿某认为该栅栏遮挡顾客视线,导致自己销售减少,与被告多次沟通让其拆除栅栏未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将装有栅栏的公共楼梯栏杆恢复原状。审理中,承办法官先后两次去争议现场勘查,第一次勘查时发现涉案栅栏从楼道地面至顶全部铺设了广告牌;第二次勘查时发现涉案栅栏上的广告牌虽已清除,但出电梯后透过栅栏的缝隙才能看到原告瞿某店铺,确有视线上的遮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增设栅栏的行为损害了原告经营使用商铺的合法权益,未公平合理地利用共有空间,故判决被告限期拆除涉案栅栏。(记者 肖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