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违规投放 一次信用警示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王晓雅
时间:2025-11-18
诚信,是城市文明的基石。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仅损害市容环境,更会触碰到信用监管的“红线”。
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如11月4日,沈某在双凤镇凤林路栖凤路口投放生活垃圾,11月5日,陆某在娄东街道宁波路奔驰西门投放生活垃圾,11月11日,陆某在浮桥镇飞马路银港工业园内投放生活垃圾。他们均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中,有关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这些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依据相关规定,此类行政处罚信息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在特定条件下将被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可能对个人在求职、信贷、享受公共服务、评优评先等方面产生限制,对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融资贷款、荣誉称号授予等方面造成负面影响。
当前,市城管局正持续深化“审管执信”闭环应用,将市容环境卫生领域的违法行为与信用监管更紧密地结合起来。通过强化信用约束,倒逼文明习惯的养成和法治意识的提升。希望广大市民和单位主动践行垃圾分类要求,共同守护城市环境,守护好自身宝贵的“信用名片”。(记者 陆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