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造“三支力量”夯实乡村法治根基
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以“两委”班子成员为先锋领航、法律明白人为基础续航、公共法律顾问为专业护航,着力锻造乡村治理“三支力量”,不断推进乡村依法治理。
建强村(社区)“两委”班子队伍。定期开展网上学法测试,建立健全“小微权力清单”“监督责任清单”等制度。广泛开展法治乡村培训班、法治下午茶、法治素养提升日等活动,建设“强基工程—云端说法”直播间,组建“乡土智库”开展典型说法、以案说法。深入实施法治宣传教育“1133”工程,结合9条游学线路,广泛开展“民法典案例发布”等宣传。
建好法律明白人队伍。推行市管、镇聘、村用“一体共建”,分解培育重点任务,构建法律明白人选、育、用、管融合机制,搭建法律明白人培育基地和法律明白人资源库。依托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法律明白人梯队。持续优化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模式,鼓励老党员、老教师、网格员等踊跃加入法律明白人队伍,将村干部、网格员、调解员、退役军人等培养成百姓身边学法用法的典范。推动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结对,制定结对衔接工作机制,将法律明白人日常培训、季度培训、专项培训等内容纳入法律顾问职责范围,形成全业务融合效应。
建实公共法律顾问队伍。全市各村(社区)实现公共法律顾问全覆盖,每年聘请第三方独立开展城乡社区公共法律顾问满意度测评,推行公共法律顾问“三个一”服务模式,每季度开展法律“四护”专项活动。制定法律服务清单,涵盖村(社区)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矛盾化解、服务指引等方面。发挥法律顾问在村(社区)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中的作用,推动村(社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自治管理。截至7月底,公共法律顾问累计提供现场服务1064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33场,参与矛盾纠纷化解695件,协助村(居)委员会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16次,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引导等法律服务472次。(记者 肖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