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违规发光字 规范橱窗广告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陈益
时间:2021-03-29
最近,城管部门针对临街玻璃橱窗内的发光字和悬挂广告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橱窗张贴广告。
据悉,临街店铺的玻璃橱窗内设置发光字、悬挂张贴店铺信息或广告,会给行人带来不同程度的视觉干扰,并影响市容市貌。《苏州市城市容貌标准》第六条规定,主要道路及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的透明玻璃幕墙(含大门、橱窗等)内外侧,不得擅自悬挂、书写、张贴或设置带有经营服务内容的广告性文字、图案、标语或标贴。
目前,针对玻璃幕墙内外设置发光字或悬挂广告的沿街店铺,城管城中中队以新华路为试点开始整治橱窗张贴广告,挨家挨户上门宣传,并对相关商家发放告知书。发现有违规设置橱窗广告的行为,城管队员要求当事人主动撤下橱窗广告,美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记者 阚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