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世家小区:垃圾分类管理缺位 物业公司受处罚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柏春芳 时间:2021-03-18

  记者从娄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3月12日,无锡太湖世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因未对所服务小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被该局处以1000元的罚款。这也是娄东街道首起法人单位因违反《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而被处罚的案件。

  前期,娄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市民投诉称,太湖世家(世家英伦)小区垃圾分类房周边存在垃圾乱扔的情况。接报后,该局执法队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查看。经查,由于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市民所反映的垃圾分类点处垃圾桶并未按规定放置在垃圾分类房内,而是随意摆放在外面,周围并无人员看管,桶内满溢的垃圾被风一吹,散落在垃圾分类房四周,让环境显得“脏乱差”。

  随后,执法队员找到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无锡太湖世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出示现场照片,告知相关情况,并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当场承诺会积极配合。然而,次日执法队员再次前往该小区巡查时,发现垃圾桶随意摆放的问题并未引起物业公司重视,市民所投诉的垃圾分类点位环境问题依然如故。于是,执法队员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对物业公司未按规定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行为进行查处。经过一段时间的程序履行及执法队员耐心沟通、阐明利害关系后,最终涉事物业公司接受了1000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类别、标识、规格要求,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城市住宅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投放管理责任人。娄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起行政处罚案件对法人单位特别是物业企业起到了警示作用,使其意识到作为小区垃圾分类第一责任人,不能对垃圾分类存在“法不责众”的侥幸,而应立足本职,做好垃圾分类监管、宣传,让家园更美好。(记者  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