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上级双拥建设的相关要求,切实弘扬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做深做实双拥文化,我市将在上海东路66号人防大厦一楼西侧建设太仓市双拥展示馆。经研究决定,现向全市征集双拥展示馆展陈资料。
一、征集时间
8月12日至9月10日。
二、征集对象
全市退(现)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参加过革命工作、革命战争以及执行其他特殊革命任务的革命工作者。
三、征集内容
1.个人获得荣誉。
户籍在太仓市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获得的荣誉证书、勋章、军功章、立功奖章(特等功、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纪念章、奖章、奖状、音像视频资料等军旅生涯和参加地方经济建设中的荣誉物品。物品需注明立功时间、原因、奖项以及颁奖(章)部队。
2.个人军用物品。
个人军旅生涯中收藏的军装、军帽、军被、背包带、外腰带、挎包、水壶、书信等军用物品和集体物品等。物品需注明年代及背景。
3.照片影像类
参加战役、重大活动、军营训练等方面较有意义且具有代表性的照片和影像,要求内容真实、影像清晰,原始照片或翻拍、扫描均可,黑白、彩色不限,尺寸不限。照片须附简洁文字说明,注明标题、拍摄时间、照片记载的事件、地点、人物姓名以及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等。
四、征集要求
1.应征人所持有的物品必须有所有权。
2.应征人所持有的物品必须是应征人的合法收藏。
3.应征人应能清晰表达自己的应征意愿;或者应征人指定委托人表达自己的应征意愿。
五、结果运用
1.本次征集的展陈资料,经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太仓市双拥展示馆展陈条件和相关主题要求筛选评定,择优在太仓市双拥陈列馆展陈。
2.市双拥展示馆将对这些老物件进行集中展览,标明捐赠者。实物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展陈保管,所有权归捐赠者。
3. 鼓励社会各界捐赠。凡符合馆藏标准的,颁发捐赠证书和相应物质奖励。
六、其他说明
1.所有上报资料均视为本人或家属同意该资料在太仓市双拥展示馆进行展陈。
2.太仓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接收地址:上海东路66号一楼大厅东侧,联系电话:0512-53651970。
太仓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