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食店安排无有效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熟食销售工作,被责令整改却置若罔闻。近日,港区两家熟食店被处罚款1000元。
为加强食品经营过程中的监管,保障辖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要求,市市场监管局港区分局对辖区内餐饮店展开了拉网式排查。该分局全员出动,分组分片,创建排查情况表,重点检查餐饮店的食品经营许可公示、健康证、消毒记录、“三白”佩戴、卫生状况等。对于前期检查中发现的健康证过期问题,工作人员在餐饮监管群中将办理的地点及时间进行了详细说明。本次巡查中,健康证过期问题有了明显改善。
前期,浮桥农贸市场内两家熟食店安排无有效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熟食销售工作,已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之后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两家熟食店再次安排无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熟食销售工作。熟食店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的规定,执法人员于近日报经批准立案调查。最终,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两家熟食店作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下阶段,港区分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动员餐饮从业人员积极参加“苏州市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试”,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群众吃得放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