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太政办〔2024〕108号)、《关于印发太仓市城区居民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太政办〔2011〕1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仓市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太政办〔2013〕109号)和《太仓市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试点操作办法》(太住建房〔2013〕15号)文件精神,经各个社区、街道办、镇(区)政府核实及太仓市房产管理中心初审,确认熊荣等1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予以登报公示,公示期15天。如有异议,可向市房产管理中心住保科反映,电话:0512-53511907。
公示期: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21日
联系单位:太仓市房产管理中心
通信地址:太仓市城厢镇县府东街101号
邮政编码:21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