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要闻·综合
上一期3   4下一期  
返回太仓日报
2024年10月30日 星期三 出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苏州倍优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MA1XGW185M):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太人社察罚字〔2024〕第016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局认为,你单位拒不接受或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 (一) 项、第 (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 2000 元以上2 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的规定,本局对你单位处以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1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太人社察罚字〔2024〕第016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到指定银行(工商银行,账号:1102024009000121073)。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你单位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太仓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联系电话:0512-53595618,地址:太仓市十八港路29号10楼1004室。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综合
   第03版:新闻·影像
   第04版:周刊·金融
嘉昆太协同夯实新质生产力根基
30家农贸市场将更“智慧”
构建低碳高效物流链
助推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互促
全省首个太仓科技馆《先“声”夺人》获全国大赛一等奖
七旬阿婆赠手工棉拖棉袜 感恩医者仁心
常丰街施工通告
遗失声明
拍卖公告(2024 21期)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精准服务存量房贷客户
太仓日报要闻·综合02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2024-10-30 2 2024年10月3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