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巡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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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5日 星期六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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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8日至11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卫健委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6日,巡察组向市卫健委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全面认领、认真研究、迅速落实。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3次,研究制定73条整改措施。下发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清单”,任务逐一分解到各科室、各单位,明确整改节点,坚持逐一销号与全面整改相结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在深化改革中啃硬骨头的动力不够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通过党组会议、每月例会、工作会议等扩大学习范围、增加学习频次。在医疗体系构建、生育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卫生城镇管理、中医药发展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年内完成5篇调研报告。二是及时调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深化医改重点工作,召开分级诊疗、县域医共体建设等协商座谈会,“医保先诊疗后付费”在二级以上医院上线投用,组建市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5家撤并机构完成医保变更。三是年内完成港区医院新院、妇保院建设,陆渡街道社卫中心同中德创新城医养中心同步推进建设。推进五大区域医共体建设,撤销机构财务清算基本完成;沙溪、浏河人民医院新系统上线运行。2家社卫中心达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创成“甲级村卫生室”16家;面向乡村开展巡回医疗。

  (二)关于“在高质量发展中攀新峰的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一院完成三甲现场评审,市中医医院通过三乙复评,年内完成重点医院门急诊楼建设项目,瑞金医院太仓分院加速建设。2023年至今,获评苏州市级重点专科7个。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科研项目58个,完成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召开卫生科教工作座谈会,建立科教例会制度,完善“科教强卫”经费管理,市一院实验室招录博士1名。二是拟定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规划初稿。拟录硕士研究生中医师20人,推荐10人申报省市级名中医。市中医医院7个科室通过苏州市重点专科复评审,3家单位完成四级中医馆申报,市中医药博物馆定期向市民开放。市中医医院恢复配制自制制剂3种,省中医院调拨制剂提交省药监局审批,召开名方验方临床转化院内制剂研发研讨会。三是市级医院持续做好远程医疗、名医工作室等,推动人员、技术、服务、管理有效下沉,促进分级诊疗。沙溪、浏河、璜泾镇医疗机构实现一体化管理。分批次召开县域医共体建设座谈会,完成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质高效发展实施意见初稿,初排县域医共体建设任务清单与实施进度表。四是出台全面提升医疗质量、改善护理服务、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等方案,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广“一号管三天”服务。启动省第二批基层卫生适宜技术实训工作。提升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市中医医院开设“治未病错时门诊”,组织西医参加西学中培训,将“中医四大经典”纳入“三基”考试及科主任目标责任书,每季度考核。完善信息平台强化医防融合,开展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大数据分析,加强检后管理。

  (三)关于“在推进全民健康中防控疾病的水平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召开成员部门会议。加强慢性病患者随访数据质控,开展慢性病管理专题培训。2023年居民健康档案、慢病患者健康管理均达目标要求。完成第一季度慢性病随访督导。分析辖区慢性病流行现状,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治。推进省基层慢性病筛防中心建设。完成省第一批适宜卫生技术培训全覆盖。二是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监测,2023年以来监测38所学校、抽检204间教室;2023年秋季学期完成8万余名学生体检和视力筛查,中小学生眼视光档案建档率达90.5%。召开中小学校医/保健老师学校卫生业务培训会。2023年以来进校园开展健康科普活动16场。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2023年收集学生问卷1788份、监测2474人。三是2023年职业健康四项基础指标均有显著提升。在浏河镇积极推动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加强重点企业监督检测结果运用。完成2023年第三方机构监督检测与2022年企业自行定期检测结果比对分析。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监督检查,问题完成整改。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帮扶项目扎口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

  (四)关于“在统筹安全与发展中防范风险的举措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安全生产工作由委办公室负责,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明确委机关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印发安全生产“六化”工作、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方案。召开市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暨卫健系统安全生产会议。建立隐患问题整改台账,抓好闭环管理。用好市安监平台,按照“1+3+6”常态长效巡查机制,年内隐患逐一闭环整改。二是完成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整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效能和水平。以县域医共体建设为契机,加快资源下沉,合理谋划医疗机构业务发展定位。协调落实政府对卫生健康的投入,提升经济管理水平。三是细化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效果检测指标体系,市级医院、中心镇卫生院全部制定本机构三年行动计划及2024年工作目标。持续做好麻精药品培训,保证麻精药品临床安全应用。做好16家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印鉴卡到期申请工作。

  (五)关于“党的全面领导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充分做好酝酿准备,会前确定议题,会上充分讨论,确保会议记录详细完整。大额资金使用、2023年决算、2024年预算等均报党组会议讨论决策。督促市一院、中医医院完善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制度,理清书记与院长权责。二是与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廉洁医院建设纳入责任书。召开卫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完成高新区社卫中心原主任徐永清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卫监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问题整改到位;确定2024年内审工作计划。开展重点岗位关键人物廉政半月谈。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格局。市一院监察审计科更名为纪律检查科。制定自行采购管理制度。医疗卫生单位完善采购相关制度,规范五大类医疗设备采购流程。做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周报、半月报及月报及时上报,每月分批现场督查,问题现场“回头看”,督查进度,落实关键人员谈心谈话。党规党纪融入日常学习,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头看”。四是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方案》。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及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分析研判。制定卫健系统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制度,33个政务新媒体平台完成整改。

  (六)关于“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制审核案件增加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内容。形成非法行医案件移送情况专题汇报。与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形成行刑衔接和信息互通机制,成功移送两起涉嫌非法行医罪案件。规范案件文书书写、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提升办案质量。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培训,实现卫生监督员全覆盖。二是开展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初次或者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等内容培训。调整充实法制稽查人员,完善内部流转节点。实行专项专议专培训,统一立案查处标准。行政处罚案件落实“回头看”,督促整改到位、落实整改闭环。三是下发《关于落实〈苏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重大纠纷线索适用范围和重大医疗纠纷涉嫌违法违规线索追踪查处转办流程。持续做好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宣传教育。开展依法执业培训,全市20家医疗机构100余名医务人员参加培训。

  (七)关于“作风建设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加强适老化改造,优化就诊检查流程,延伸服务时间,开展“预就诊”“预住院”模式。完善出生缺陷预防干预三级网络,优化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全程服务。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医疗机构均配备专(兼)职人员处理投诉,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培训。二是下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方案3个,开展签约系统操作培训,关联家庭医生签约档案和居民健康档案,开展经济困难家庭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我市家庭医生服务满意率、优惠政策告知率、联系建立率在2023年苏州通报中均列榜首。健康科普体验馆加强馆馆联动,延伸参观范围;参与上海“科学有点意思市集”,接待3.5万人次;进社区宣传,服务3千余人次;组织市民急救技能培训7场。三是督促卫监所梳理监督检测项目分类汇总成检测清单。制定宣传品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宣传用品,计划生育家庭服务相关宣传品全部下发;计生协会相关宣传品统筹发放;疾控中心库存宣传品基本全部下发;健促中心2024年一季度减少宣传品库存25%。

  (八)关于“重点领域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健康科普体验馆项目审计,目前完成审计公司采购,继续督促做好项目终末审计。二是制定自行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机构与职责、采购分类与方式、采购程序、验收与付款等,不断规范自行采购行为,确保项目采购依法依规、公平公正,降低廉政风险。

  (九)关于“推进新时代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2轮党建体检,实现全覆盖,已启动第一轮,覆盖16个基层党组织。指导23个党组织按期换届。梳理系统内党务干部60名,建立党务干部信息库。开展基层党务干部能力提升行动,以系统教育培养促进党务干部能力提升。二是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每月下发《主题党日工作提示》,党课每季度一次规范开展,党课内容不断丰富。在组织生活会中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第一轮党建体检中,16个基层党组织党建台账、活动记录等较往年均明显改善。

  (十)关于“干部选拔培养缺少系统谋划”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改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强化对下属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监督,市一院完成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调整117名中层干部。启动2024年上半年干部调整,持续推进卫管中心、撤并机构干部调整。二是提前启动卫技人员公开招聘,第一批次53人完成公示进入签约阶段;第二批次178人通过初审;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3人;发布“长期招聘医学博士5人”公告。2024年瑞金医院太仓分院拟录用139人。组织2024年卫生人才项目申报,发放2022年、2023年卫生人才计划项目一次性奖励。三是全面梳理在编在岗人员,结合选人用人专项整改、组织部日常调研,探索研究干部选育管用工作。明确2023年度在委挂职人员绩效工资、应休未休假补贴待遇发放。四是制定《太仓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完成全市9家直属单位2023年度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挂钩。成立卫管中心,配合做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

  (十一)关于“部分问题整改成效还需提升”问题的整改

  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确保卫监所执法执勤用车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使用。市中医医院全面梳理院内租赁项目,完成相关租金补缴。卫监所重新梳理技术取证设备等固定资产,按规定处理设备81台。卫健系统工会规范大额现金使用,要求按规定提供全部原始凭证。针对租金收缴、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工会经费管理等10项重点内容开展全系统自查自纠,未发现其他单位存在相关情况。全面开展漏收费现象自查自纠,规范检查、检验等就医流程,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提高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坚持党组负总责、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不拖沓、无短板、见实效。

  二是纵深推进巡察整改。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根本性原因,从制度机制上入手,在抓“常”和抓“长”上下功夫,堵塞漏洞,严格管理,强化约束。

  三是深化整改成果转化。坚定“以改促进”,加强总结反思,优化工作理念方法,在提升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强化健康管理预防疾病、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等方面找办法、找方向,不断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53541022;邮政信箱:太仓市卫健委办公室6A0902(县府东街99号6号楼A座);电子邮箱:jstcwjw@163.com。

  中共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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