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决定即日起对山河路、庆丰路、杨园路和南门街增设禁令标志等交通设施,禁止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
太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