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曹卫
202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经济恢复进程中的矛盾问题,市财政局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千方百计强信心、稳预期、促发展,有力促进我市率先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夯实财政管理基础
支持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着力加强财源建设,实现收入增长稳中有质。紧盯全年收入目标,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要求,逐月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协税护税机制作用,推动整合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各镇(区、街道)监管资源,形成“政府牵头、信息共享、部门协作、税款安全”的社会化协税护税网络,有效实现对重点税源、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跟踪管控,确保财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全年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4亿元,同比增长6.5%,在苏州十个板块中位列第三,其中,税收收入160.3亿元,税收占比84.6%。区镇板块中,港区、城厢镇、双凤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位居前三,分别为32.3%、31.3%、28.7%;高新区、港区仍然是全市收入的“主力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市比重分别为48.3%、19.8%。
统筹协调资金管理,有序有力保障收支平衡。面对财政收入不确定与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较大的现状,积极维持财政“紧平衡”态势,科学预测库款资金流量,盘活存量资金,清理核销单位长期挂账资金3278万元,清理收回其他存量资金2.1亿元。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管控力度,全年调减项目概算评审金额约2100万元,评审后招标控制价净调减约3000万元。每月编制次月收支平衡方案,将进度慢、支出难、非紧急、非刚性的支出指标减下来、降到位,2023年共集中收回闲置指标6次,避免指标浪费、资金沉淀。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加大市与区镇“三保”执行监测力度,加大对困难区镇的财力帮扶与全市财力统筹,引导市与区镇“精准滴灌”式落实上级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鼓励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向“三保”等刚性支出领域倾斜。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72亿元,增长2.7%,其中,十三项民生支出共计146.75亿元,增长3.9%,占支出总额的79.9%。
坚持消存量遏增量,防范化解政企债务风险。不断加大化债工作的财政统筹力度,严格落实隐债化解方案,将财政承担的化债资金全额纳入预算安排,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年度超收收入、土地出让金等,优先安排投入化债,全年超额完成省定化债任务,完成率达122.04%。出台《2023年太仓市区镇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对各区镇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引导和激励各区镇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加速压降融资平台数量,“一企一策”制定退出方案,累计推进退平台63家,全额完成苏州下达清退任务;强化经营性债务管理,从规模、成本、临期等多维度分析查找风险隐患,调整优化债务结构、拉长期限、降低成本,明确债务风险防控的“路线”和“底线”。
优化财政管理框架
有效发挥财政约束引导作用
推动构建“大监督”格局,切实发挥财会监督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树立“大财政”理念,构建“大监督”格局,强化财会监督协同联动,借助相关部门监管数据形成监管合力,在实践中不断培养“能查、能说、能写”的财会监督业务骨干,着力提升年轻干部财会监督技能,锻造高素质监督“铁军”,精准实施财政监督年度计划。全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0项,完成13个部门共计58个预算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覆盖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政府采购等,累计发现问题42个,并针对性提出相关建议。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积极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对纳入市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1704个项目以及207个部门开展定期监控、目标调整及自评价工作,实现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从严从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将追加事项支出管理情况纳入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范围,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与预决算同步公开,绩效再评价和重点评价结果纳入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确保项目依据完整可靠、项目执行规范高效。强化市级对区镇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向基层延伸,试点开展下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加快建立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管理机制,加速实现绩效管理均衡化。
深化政采制度改革,压实采购部门主体责任。积极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采购需求、信息公开、履约验收、款项支付等采购重点环节管理。积极推进框架协议采购工作,避免重复招标、评审的问题,全年共成交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996个,预算金额1643.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393.5万元,资金节约率15.2%,实现以量压价、以量提质的效果,提升了零星采购便利化水平。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定期统计、及时跟进各预算单位采购进度和情况,全年在“832平台”完成采购份额235.92万元,完成比例107.15%;省“鲜丰汇平台”完成采购份额68.47万元,完成比例104.9%。
强化重点领域投入
加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步伐
整合资源服务实体,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坚决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税费政策,巩固、拓展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及时接收、分配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全年实施留抵退税12.2亿元,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1.8亿元,在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力支持稳住经济基本盘提供了坚强支撑。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做精做细政府增信产品,创新设立“娄城人才贷”和“娄城新市民贷”产品,新增“省小微贷”合作银行6家、“省苏科贷”合作银行3家,落实产品额度动态分配机制。全年累计担保581笔,担保金额17.77亿元,荣获2023年度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比第一等次。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资金安全为准绳,全年发放应急转贷19笔,累计动用资金10.85亿元,有效化解了企业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加大科创培育力度,实现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出台《太仓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企业梯度培育的实施意见(试行)》《太仓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试行)》《太仓市大院大所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科技新政,促进我市科技领军人才政策和资金效果综合提升,全年支出科技经费17.49亿元。支持成立太仓市航空产业促进中心和航空航天展示中心,推进沙溪、港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和中德合作产业园区建设,全力支持“智汇谷”发展楼宇经济。兑现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我市特色产业政策奖励资金5000多万元。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注入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石作用,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出台太仓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首次将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范围,指导各市属国企锚定“翻一番”目标,结合自身情况出台各自高质量发展方案,着力构建“一企一策、导向鲜明”的考核体系。推动国资国企监管体制改革纵深发展,加强对我市镇级国有企业监管工作指导,出台国有企业统一监管办法,理顺管理机制,加速镇级国有企业集团化发展和市场化转型,打造全市国资监管“一盘棋”。
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不断完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
完善财政支农政策,全力以赴保障粮食安全。积极落实耕地保护基本要求,拟定《太仓市全域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近期实施方案》,全年统筹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711.88万元,支持各镇村全面开展农田建设和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改造提升,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统筹拨付下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176万元、农田管护资金400万元,鼓励引导各村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农田农业设施管护机制,确保建成项目长久发挥效益。持续支持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围绕“种耕收”建立完善粮食生产全流程资金支持保障机制,全年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967.31万元,补贴面积24.73万亩;拨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和稻谷补贴2230.54万元,惠及农户2324户次;完成地方储备粮“两分离、四分开”改革,投入4329万元,确保完成4.33万吨地方粮食储备及其他应急物资储备任务。
基本保障提质扩面,社会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坚持“人民生活高质量、民生支出可持续”的原则,稳步调整民生政策保障标准,根据苏州市《关于建立重大民生统筹协调机制的工作意见》,妥善调整部分民生政策保障标准,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095元/月调整至1115元/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1533元/月调整至1600元/月,在乡老复员军人遗属及其他优抚安置对象遗属补助标准由1095元/月调整至1115元/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435元/月调整至510元/月。同时,相应提高困难残疾人、特殊儿童群体等民政固定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全年拨付市级补助资金3269万元,切实兜牢特殊困难群体民生保障底线。
优化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健康事业持续发展。强化公立医疗机构运转保障,按照市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两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整体布局,安排相关补助经费1.72亿元,统筹推进瑞金医院太仓分院运营筹备,推动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弥补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后各项经费差额;落实公共卫生服务经费8799万元,支持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健康管理等基本医疗体制,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影响力和实施质效。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按照“保健康、防重症”的总体要求,统筹安排疫情防控经费36215万元,侧重于往年疫情防控支出资金结算、医疗救治审慎退费、医疗机构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和对医务人员的慰问及临时性工作补助等,着力提升全市医疗救治能力。
深化内部体制改革
切实提升财政运行管理水平
坚持依法依规理财,全力护航“法治财政”建设。围绕“法治财政”管理主线,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部门总体工作布局与年度责任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六位一体”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实行太仓市财政局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全年共办结政府采购投诉案件3件、行政许可案件22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1件,市社会综合治理联动中心平台完成答复70件,按期办结率100%。
深化数字财政转型,拓展一体化系统覆盖范围。积极协调、落实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落地,新增扩展了财政供养模块、区镇数币集中支付功能等,实现了财政统发工资从人员管理、工资管理到资金支付的全流程应用。将“三公”经费纳入一体化系统监控范围,重点对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及应列未列“三公”经费情况进行监控,全年共监控支付信息3926笔、金额达24.06亿元。推动一体化系统向纵深延伸,实现市与区镇“三保”支出预算执行管理与风险预警、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与一体化系统直达资金模块的并行运作。
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提升干部综合素养。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以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为主要途径,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激发工作活力,提升财政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每月开展财政大讲堂,重点突出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增强干部学习实效。优化干部绩效考核体系,起草更新《太仓市财政系统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量化平时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并通过信息化方式线上打分,将平时考核做细做实。依托平时考核结果强化年度考核结果应用,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干部管理挂钩,充分发挥考核作用。
突出政治统领地位
通过“政治聚魂”淬炼“信念先锋”
坚定信念提高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担当。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历史性成就,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不断强化“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压紧压实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全力配合派驻纪检部门工作,每半年度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强化组织制度保障,推动作风效能提质增效。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5+X”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完善“八小时”内外监督管理机制,累计开展谈心谈话102人次。牢固树立“党建引领、融合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体现到谋划财政工作、执行财政政策、推进工作落实的具体行动中,促进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可持续。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大讨论,通过视频讲座、书记上党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对全体党员开展主题培训,实现学习培训全覆盖。
扎实开展廉洁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不该失守的底线》,开展走馆访廉活动,扣好年轻干部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进一步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组织开展《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的学习,坚持把主题教育和财政干部队伍教育结合起来,从严抓实理论武装、自查自纠、责任落实、问题整改等工作。坚持“抓作风、激活力、促作为”,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现场教学、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引导党员干部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做清正廉洁的“干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