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好一方碧水蓝天,我市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今年以来,太仓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省和苏州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勠力同心、团结奋进、砥砺前行,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太仓市因2022年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成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成效明显获省政府督查激励。继2018年~2020年我市连续三年获评苏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优秀等次后,2022年再次获评苏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次。成功举办第七届中德环境论坛,进一步扩大了我市生态环境领域的影响力。
精准治污
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新进展
提气降碳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发挥大气办、扬尘办牵头抓总作用,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督查,每日打卡检查22个工地扬尘管控情况,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重点敏感区域内全部采用高杆喷雾设施。淘汰高排放柴油车1273辆,开展国二以下柴油叉车淘汰更新,全面宣传新能源叉车优势,落实柴油叉车更新淘汰650台。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330个。截至11月20日,我市PM_2.5平均浓度为23.7微克/立方米,保持苏州第1,全省第2;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4.9%,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排名苏州第1。臭氧浓度为1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降幅为全省最大。
溯源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针对水质不稳定达Ⅲ类断面,开展重点断面“一断面一方案”攻坚行动。积极开展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查找区域范围内污水收集短板,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针对管网破损、错接漏接情况,实施EPC管网查漏补缺工程,并按需建设了多套临时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38.5万吨。围绕市考断面全力攻坚克难。成立市、镇两级水质治理专班,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及现场会议,推动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落地见效。我市12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100%,优Ⅱ率达91.7%。1~10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第2。
源头管控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对24个高风险遗留地块开展调查,对超标地块完成制度性管控。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20年下降6.798%。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全面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太仓港区化工园区已全面开展“无废园区”建设工作。
生态为民
环境问题整治取得新突破
全力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3项问题中有7项已完成整改并销号,5项已完成整改待销号,1项正按照时序进度推进中。高质量完成第二轮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22件一般信访件验收销号工作,提交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3件重点信访件销号申请。按时完成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省警示片披露的浏河镇梅克卡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污染河道等5个具体问题整改到位,已通过苏州市级销号验收。
严格生态环境执法。持续开展机械加工企业整治,规范企业车间生产管理,确保废油、废乳化液得到有效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置。开展全市24家电镀、铝氧化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截至10月底,出动9462人次,检查企业3746厂次,出具环境行政处罚71件,处罚金额802.1372万元。受理各类环境信访258件,同比减少17.6%。
改革创新
推进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
创新企业帮扶模式。多渠道、全方位提供环保服务,围绕全市重点企业,主动开展环保“把脉问诊”,将执法与普法紧密结合,开展各类环境问题精准帮扶,为企纾困解难。深入推进企业“环保经理”培训制度,全面落实环保经理证书年审和积分考核机制,覆盖全市369家重点污染监管企业。制定落实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制度,体现环境执法人性化、温情化,对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
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排污总量指标管理,开展总量入库收储工作,为重点项目腾出发展容量,实现环境资源科学、精准配置。主动对接全市重点项目,定期调度汇总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情况。截至目前,批准、豁免86个重点项目,完成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220个,核发排污许可证325家次。
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全方位摸排26项重点环境基础设施工程,涉及投资超19亿元。不断拓展环保宣传阵地。成功举办全市“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线下主题活动、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5场,积极推动环保宣教进入公交、大型商圈和户外电子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