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考已然落幕,2023年中小学生(幼儿)暑假即将来临,请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家长关注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自觉遵守,严格监督。
校外培训机构“禁令”提醒
●严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家教、家政、托管、咨询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广告。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进入中小学校开展学科类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社会举办或参与举办以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为对象的学科竞赛活动或等级测试。
●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受聘于校外培训机构。
学员及家长“缴费”提醒
●学员报名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务必选择合规机构。
●一次性培训缴费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
●一次性培训缴费不得超过5000元。
●提前缴费时,不得早于培训开始前1个月。
●报名参加校外培训需订立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索要规范发票(含电子发票)。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无学科类校外培训。凡是“一对一”“上门辅导”“众筹私教”或以“素质拓展”“托管”等名义开展学科类辅导等,均属“地下”违规学科培训行为。目前,我市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注销办学许可证,家长如接到“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或辅导”的营销电话,请拒绝!
(来源:太仓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