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志婷)委托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质的装修公司装修房屋逾期竣工,发包方主张承包方因拖延工期造成损失,应如何解决?近日,市法院审结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材料公司此前签订《合同书》一份,约定由被告为原告公司的厂房进行装修,并确定工程造价和完工时间。被告签订合同后,延误一段时间才装修完毕。原告主张因被告拖延工期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关于案涉合同效力,被告公司在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质证书情况下与原告公司签订合同,违反了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属无效。关于违约金主张,因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故原告的主张无法律依据。在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工程标的、逾期竣工原因、租金损失以及原被告双方过错等可预期情形后,酌定由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0元。
法官提醒:无论是委托专业装修公司还是亲朋好友装修,审查合同主体装修资质、装修价格、装修质量、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都非常重要。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合同签订过于草率,没有仔细核对装修公司资质,导致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同时装修双方欠缺责任意识与证据保存意识,违约金主张过高,亦不符合实际状况。因此,装修房屋务必审查装修公司资质,仔细约定合同条款,注意保留证据,避免产生纠纷后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