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苏州制造”品牌认证拟推出20个以上企业产品,对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要求,在前几批已推荐列入“苏州制造”重点培育名单基础上,坚持“好中选优、严格标准、滚动发展”原则进行遴选培育。
具体要求包括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严重失信记录;企业产品在“创新发展、质量卓越、品牌引领、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前列;企业产品标准符合“有标准基础、有对标目标、有先进性、无保密性”的“三有一无”原则等六项。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积极参与申报,相关事宜可咨询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科。